2010年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租赁岗位合同工招聘通告
为加强我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,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的积极作用,决定向社会公开招录视频监控系统工作人员16名,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招聘职位、范围、对象
(一)招聘职位:番禺区智能交通管理指挥中心四级岗位2名,大学城社会治安视频监控中心三级岗位4名,广州南站视频监控中心三级岗位5名,市桥视频监控中心三级岗位5名。具体招聘职位、专业要求、资格条件等详见《2010年番禺区公安分局招聘租赁岗位合同工职位表》。
(二)招聘范围:面向社会公开招聘。
(三)招聘对象: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。
二、招录对象
招录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:
(一)政治条件
1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守法律;
2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;
3、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有良好的业务素质;
4、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,没有违法违纪行为,没有受过任何处分,没有参与邪教活动。
(二)基本条件
1、具有广州市番禺区户籍,2010年应届毕业生要求为番禺地区生源;
2、年满18周岁且男性不超过45周岁(1965年10月30日以后至1992年10月30日以前出生)、女性不超过40周岁(1970年10月30日以后至1992年10月30日以前出生);
3、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(南村、新造、化龙、小谷围户籍报考大学城社会治安视频监控中心监控员的,可放宽到高中学历);
4、身体健康,五官、体形端正,无残疾,无口吃,无重听,无色盲,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。
三、报名和资格审查